申請資格(簡化版):
於2018年12月31日,你年滿18歲,有香港身份證(來港工作、求學、接受培訓的香港非永久性居民及以訪客身分來港的人士除外),通常居任在香港(有地址證明),冇樓,唔洗交薪俸稅,冇拎生果金、綜緩。 [一般年滿18歲的本地大學生都符合要求,除非你秒秒鐘幾千萬上落]
其他人士想知合唔合資格:https://www.wfsfaa.gov.hk/careandshare/tc/eligibility.htm
申請方法:
1. 拎申請表 (https://www.wfsfaa.gov.hk/careandshare/tc/downloadable.htm 或到九龍觀塘海濱道181號9樓/九龍長沙灣道303號長沙灣政府合署12樓/九龍旺角道1號旺角道壹號商業中心12樓/九龍啟德協調道3號工業貿易大樓5樓/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諮詢中心)
2. 填申請表
3. 準備證明文件
a) 身份證副本
c) 顯示申請人為帳戶持有人及列有帳戶號碼的銀行存摺首頁、提款卡或銀行月結單等的副本 (簡單黎講,影你用黎收費既ATM卡卡面/月結單)
4. 交表
- 郵寄至旺角郵政局郵箱2600號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在職家庭津貼辦事處 (
- 放入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/學生資助處/社會福利署各分區福利辦事處/政府合署指定投遞箱 (https://www.wfsfaa.gov.hk/careandshare/tc/how_to_apply.htm#session4)
填表注意事項:
1. 地址:為免麻煩,請根據你提供的地址證明填寫地址。[試過有政府部門咁樣要求]
2. 銀行戶口:只可為單名(不是聯名)的本地港元戶口,saving 或 current戶口都可以
3. 如沒有銀行戶口:如申請人未有以其本人名義開立本地銀行帳戶,須親身前往職津處領取現金支票,職津處會聯絡申請人另作安排。申請人可持現金支票到指定銀行兌換現金。
職津處預計在2019年4月核准首批申請。
如申請成功,款額一般會在「申請結果通知書」發出後7日內存入申請人在申請表格陳述以其本人名義開立的本地銀行帳戶。職津處不會在發放款額後再作通知,申請人應確保填報的銀行名稱及帳戶號碼正確無誤。